墨竹工卡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墨竹工卡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统筹
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墨竹工卡县2023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四个不摘 ”要求,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帮扶、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将统筹涉农资金分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资金统筹投入两种形式,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向七乡一镇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严格资金使用,实现“多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的开发式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集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各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成效为目标,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帮扶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措施,确保已脱贫的2439户11880人得到有效巩固,确保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再上台阶。
四、组织领导
根据《墨竹工卡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实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成立墨竹工卡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际来确定,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巴 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索朗多吉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史秀玉工卡镇人民政府镇长
益西查巴 扎雪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炎 龙 甲玛乡人民政府乡长
旺堆次仁 唐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龙 亮 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廖 凡 日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桑加央 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发强 门巴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桑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旦增罗布 县发改委主任
洛桑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建 福 县交通局局长
杨 勇 县卫生健康主任
向巴卓玛 县民政局局长
邓 晓 刚 县经信局局长
杨 玉 伟 县住建局局长
阿旺曲珍 县人社局局长
扎西旺堆 县教育局局长
普布次仁 环保分局局长
边巴洛布 县水利局局长
梅 子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尼玛央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为县委常委、副县长索朗多吉担任,副主任为乡村振兴局局长洛桑多吉。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全县2023年计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为20012.45万元;到位整合资金为20012.45万元,分别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7834.0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244.5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75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37.53万元),自治区资金2646.2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269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7.21万元)、拉萨市资金2727.4万元(衔接资金1600.94万元、整合资金1126.46万元)、县级资金6804.81万元(衔接资金3800万元、整合资金3004.81万元)。(其中: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计划统筹整合资金为9738.82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为6324.41万元;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3748.95万元);其他类资金:贴息资金200.27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生产发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扶贫贴息类等项目。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共计5个,总投资9738.82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700.4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862.89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37.5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 500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1588.2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950.11万元 。
1.墨竹小油菜精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达瓦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工卡镇
建设任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245.42平方米及其附属,本次主要建成加工厂房1885㎡,原料仓库946.12㎡,成品仓库846.12㎡,科研楼1277.60㎡,门卫房25.42㎡,设备房246.40㎡及其配套附属购置生产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945.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06.418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68.888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37.53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3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409.12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能够推动发展油品加工产业,打造拉萨一桶油特色产品,拓展销路,全面促进墨竹小油菜产业发展壮大,项目建成后可带动4000多户油菜种植户,每户增收2000元左右,能够解决固定就业岗位15人。
2.墨竹工卡县青稞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达瓦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玛江热乡
建设任务:新建厂房3500平方米、原料1000平方米左右、产品储藏间800平方米左右等,购置加工产品设备1套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963.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00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320万元,县财政资金43.77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推动群众对田间管理的积极性,解决青稞销售困难问题,实现群众依靠耕地也能增收致富。能够带动全县青稞种植户5000左右,户均增收1500元左右,提供固定岗位就业20人。
3.扎雪乡砂石厂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住建局
责任人:杨玉伟县住建局局长
实施地点:扎雪乡
建设任务:新建砂石厂项目占地面积70950.56平方米,106.43亩。总建筑面积1586.48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1#生产厂房441.10平方米;2#生产厂房609.52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486.72平方米;新建门卫室49.14平方米;新建洗车池、大门、围墙、挡土墙、地磅、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总平供配电、给排水及其他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46.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00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2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96.2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从本地招收务工人员,预计项目运营初期将解决8个稳定就业岗位,月工资达4000元,砂石厂年产量将达到15万立方,所需原材料为15万立方(1:1),原材料运输车次为6818次,将持续带动当地农牧民增收,现以3公里内每趟按100元计算,实现当地增收68.18万元每年。
4.墨竹工卡县乡村生态休闲馆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文旅局
责任人:梅子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实施地点:工卡镇
建设任务:墨竹工卡县乡村生态休闲馆地上 2层 ,占地面积 2427.2m2,总 建筑面积 3933.8m2。 一层为培训室、文化交流厅、乡村产品体验区、大厅及临时陈列;二 层为培 训室、阅览室、多功能厅、会议室。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94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30万元,县财政资金901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0月完工。
效益分析:通过实施该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失地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工作岗位,提高群众收入。解决就业20-30人,实现年底分红50万元。
5.墨竹工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达瓦次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工卡镇
建设任务: 总计面积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客土改良、机耕道、渠系建设、施肥措施及林业措施等。
资金规模:拉萨市配套资金158.29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通过实施该项目,聚焦建设“沟相通、路相连、旱能浇、田成方”的高效农田,逐步把昔日的“望天田”变成如今的“高产田”,质量和产能明显提升。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共计8个。总投资565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65.5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13.53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752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19.39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640万元,县财政资金1434.28万元。
1.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宗雪村安全饮水工程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乡水利局
责任人:边巴洛布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尼玛江热乡
建设任务:(1)取水部分: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加压泵房1座至水厂。(2)输配水管网:引水管:引水管1条,总长1940m,采用Q345d-DN200无缝钢管壁厚6mm。主管:总长10464m,采用1.6MpaDN200PE管。支管:共8条,总长5007m。(3)建筑物:本工程新建筑物共计317座,其中:本工程新建1座取水口,1座水池,水厂1座,50座闸阀井,过路涵12座,背水台252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934.26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1000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640万元,县财政资金294.26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提高农村安全饮水覆盖面、巩固提升当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建设期间促进本地用工增收100余万元,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改善252户、3807人的饮水安全。
2.墨竹工卡县农田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达瓦次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6个乡镇
建设任务:项目区新建支渠12条,全长13937m;斗81条,全长24846m;渠系交叉建筑物1636座,其中农桥172座、涵洞41座、水闸170座、渡槽2座、暗渠1座、闸阀井12座、分水池1座、陡坡15座、分水口1219座、挡墙1座、排水涵管2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972.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3.5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13.5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9.39万元,县财政资金1140.0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改善水、肥、气、热四项作物生长条件,更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条件,受益农田灌溉面积10462亩。
3.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其玛卡村“以工代赈”水渠建设
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洛桑加央尼玛江热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玛江热乡其玛卡
建设任务:新建干渠长1500m,1.2*1.2钢筋砼渠道,分水口1座,盖板184m等工程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275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275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8月底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更好地解决尼玛江热乡其玛卡村群众耕地灌溉问题,受益户152户660人。
4.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宗雪村“以工代赈”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洛桑加央尼玛江热乡乡长
实施地点:尼玛江热乡宗雪村
建设任务:新建农田灌溉水渠7条,总长度2.759km,分水口75座,农田桥13座及盖板等工程。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203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203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8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通过实施该项目,更好地解决尼玛江热乡宗雪村群众耕地灌溉问题,受益户170户420人。
5.墨竹工卡县扎雪乡格老窝村“以工代赈”新建道路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益西查巴扎雪乡乡长
实施地点:扎雪乡格老窝村3组
建设任务:在原有的农村砂石路面上实施道路硬化,道路长2.5千米(设计宽度4.5米)完善排水等工程设施。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309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09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将格老窝村2组和3组的入组路升级改造为水泥路面,将有效解决过往车辆行驶导致的扬沙扬尘等环境污染的问题,方便扎雪乡格老窝村2组和3组分别有农牧户31户164人、30户178名群众出行。不断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6.墨竹工卡县扎雪乡格老窝村7组至米洛1组“以工代赈”硬化道路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益西查巴扎雪乡乡长
实施地点:扎雪乡格老窝村
建设任务:在原有的农村砂石路面上实施道路硬化,道路长3千米(设计宽度4.5米)完善排水等工程设施。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39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9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将连通扎雪乡米洛村和格老窝村的道路,方便米洛村1组53户288名群众和格老窝村7组27户164名群众出行。同时,解决现有砂石土路过往车辆行驶导致的扬沙扬尘等环境污染的问题,不断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环境。
7.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以工代赈”农田灌溉干渠新建、维修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益西查巴扎雪乡乡长
实施地点:扎雪乡
建设任务:新建农田灌溉干渠3千米,改造30立方水池1座及设分水口4座、盖板300米等工程。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17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77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格老窝村1、2、3、5、6组652亩农田,1000多亩草场地浇灌水平,提升青稞、油菜等粮食产量。同时,也将有效降低农牧民群众牲畜过冬饲草的购买支出。
8.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扎雪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益西查巴扎雪乡乡长
实施地点:扎雪乡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点3座及阀门井、排泥井、排气井、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机电附属1项、蓄水池3座。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39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96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扎雪乡米洛村六组、其朗村4组和龙珠岗村3组高海拔村组农牧民冬季饮水安全保障质量不高,原取水点水量较小,设备设施老化,蓄水取水水质容易受到灰尘和杂物污染等问题。将持续巩固提升扎雪乡的“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特别是安全饮水保障水平。
9.甲玛乡高标准农田增产增收保护栏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甲玛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赵炎龙 甲玛乡乡长
实施地点:甲玛乡
建设任务:在甲玛乡龙达村10组、11组、12组新建高标准农田增产增收保护栏,栏高2米,全长6000米。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39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358.2万元、县级衔接资金39.8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涉及到高标准农田3500亩,能够有效防止牲畜破坏农田,以青稞为例亩产可以达到480斤,年产值可以达到168万元。
10.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高标准农田灌溉蓄水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甲玛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赵炎龙 甲玛乡乡长
实施地点:甲玛乡
建设任务:在赤康村7组新建高标准农田灌溉蓄水池建设量4000立方米,引水渠150米,直接灌溉高标准农田面积760亩,涉及赤康村4个小组,龙达村5个小组,覆盖面积达4000余亩。
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67.21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40.489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6.721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开工,2023年7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该项目能够直接灌溉高标准农田760亩,涉及农田4000余亩,覆盖2个村,9个小组,该项目能够保证农田得到有效灌溉,防止干旱天气对农田造成减产,以青稞为例亩产可以达到480斤,年产值可以达到192万元。
(三)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1个,总投资3748.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67.8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67.8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428.13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0.921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37.21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99.11万元,县财政资金2353.897万元。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洛桑多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工卡镇格桑村
建设任务:给排水工程、道路改造、新建垃圾收集站、公共卫生间、人居环境改善、环境整治等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748.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67.8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67.8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61.61万元,拉萨市财政资金499.11万元,县财政资金2420.418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3月15开工,2023年12月底完工。
效益分析:全面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受益群众455户1723人。
(四)其他类(贴息类)共计2个,总投资200.27万元。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00.27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0.27万元)。
1.墨竹工卡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财政局
责任人:洛桑次仁县财政局局长
实施地点:全县
建设任务:墨竹工卡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112.5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2.55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1月30日前
效益分析:使项目资金更有保障。
2.2023年小额信贷贷款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财政局
责任人:洛桑次仁县财政局局长
实施地点:全县
建设任务:2023年墨竹工卡县小额信贷贴息87.72万元
资金规模:2023年安排涉农中央资金87.7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7.72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1月30日前
效益分析:使项目资金更有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整合工作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衔接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突出主体。统筹资金项目属于部门内资金统筹的,由各部门按照全县工作部署组织申报、调整及实施。统筹资金项目属于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统筹项目的各部门监督资金合规使用并分头报账。
(三)明确责任。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统筹项目并及时衔接上级部门、申报与调整,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前置手续及项目全面推进等工作。
(四)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五)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将公示公告内容以图片等形式存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六)实行奖惩。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脱贫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委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七)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大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附件: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2.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农资金整合示范工作县统计表;
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
5.单项项目绩效表。
2月26日定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4)
墨竹工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