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赴墨竹工卡县开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乡村振兴产业情况调研
6月13日,自治区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平带队莅临墨竹工卡县,开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乡村振兴产业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次仁顿珠,县委常委、副县长人选扎西顿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勇及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甲玛乡赤康村幸福驿站、工卡镇塔巴村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塔巴村3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现场、墨竹小油菜榨油厂,实地检查《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乡村贯彻落实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及产业振兴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墨竹工卡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要抓住产业振兴这个关键,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面振兴乡村的核心,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积极参与,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各项要求,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