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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公告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13日    来源:墨竹工卡县司法局    作者:刚组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本县实际,就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发布公告如下:

一、202212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墨竹工卡县行政复议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县级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此前,各部门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

二、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县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事项统一管辖以下行政复议案件:以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涉及金融、税务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其行政复议案件仍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四、自公告施行之日起,各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转送县司法局办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各行政机关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应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明确指引其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行政复议申请与咨询

现场申请:前往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地址:墨竹工卡县阿多林路8号)提交申请材料。

邮寄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墨竹工卡县司法局(新区)(邮编:850200

咨询电话: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0891-6132922

监督邮箱mozhusifa@163.com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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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