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从“最多跑一次”到“处处可办理”,墨竹工卡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婚姻登记处遵循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取消了婚姻登记管辖地的限制,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当事人可在全国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及补领证件。
一、结婚登记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少数民族男方年满20周岁,女方年满18周岁。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3张2寸合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婚登记事项
(一)离婚登记必备材料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当事人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各自2张2寸个人照
三、补领证件事项
1.申请资料同第一次申请:即当事人需要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四、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
(一)预约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拨打0891-6132107或13618995620)和当天到场预约,按照顺序依次办理结婚业务即可。
(二)办理地址
墨竹工卡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墨竹工卡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09:30-13:00 下午15:30-18:00
夏季 上午09:30-13:00 下午15: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