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墨竹工卡县甲玛乡部分道路命名的通告
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和《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墨竹工卡县民政局对墨竹工卡县甲玛乡部分新建及原建干道道路名称进行了实地踏勘并提出了初步命名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经第十四届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道路命名情况通告如下:
一、松赞路(སྲོང་བཙན་ལམ་)
南北走向(原甲玛乡未命名主干道),起于318国道甲玛乡龙达村村口松赞干布出生地大门,止于甲玛乡赤康村村口桥头,全长约4.9公里。
二、赤康路(ཁྲི་ཁང་ལམ་)
南北走向,起于318国道甲玛乡龙达村龙达小组东侧,止于甲玛乡孜孜荣村口,全长约3.3公里。
三、龙达路(སྣོན་མདའ་ལམ་)
东西走向(原甲玛乡龙达村未命名干道),起于赤康路,止于松赞路,全长约0.6公里。
四、努聚路(ནུབ་རྒྱུད་ལམ་)
东西走向,起于赤康路(甲玛乡龙达村达夏组),止于甲玛乡龙达村奴如久组桥头,全长约0.8公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墨竹工卡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