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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4年06月14日    来源:县市监局    作者:郭添 访问量:

 根据拉萨问政热点,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安全隐患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为避免在消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墨竹工卡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消费者发出警示:

一、要去正规场所购买

     购买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务必到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处购买。选购时,还应仔细核查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

二、要远离非法改装

     一般情况下,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很大一部分爆燃事故是由非法改装造成的。当前一些商家和消费者为了追求续航和速度,存在一些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是非法改装电路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三、要勤检查、常维护

     注意科学用车,避免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出现暴晒、淋雨等情况,同时要尽量远离温度过高的热源,以免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导致隔膜熔穿和短路现象。建议每年到销售点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场所对线路、电池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切忌擅自拆卸电池保护装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线路存在老化、磨损等情形或者电池已经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要及时予以更换,避免“超期服役”。

 四、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为今后的维权保留凭证。若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没有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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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