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乡政府的日常政务工作。做好乡政府和政府办文件、材料的审核和制发; 做好乡政府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 传达乡政府指示,督促检查乡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管理乡政府机要和保密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组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
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尼玛江热乡内设党政机构5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所属事业内设机构3个,
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
办公地址: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9:30——13:00,15:30——18:30
冬季:9:30——13:00,15: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