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2024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及《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墨竹工卡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帮扶、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将统筹涉农资金分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与部门内资金统筹投入两种形式,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向七乡一镇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严格资金使用,实现“多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的开发式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各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成效为目标,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帮扶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措施,确保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再上台阶。
四、组织领导
根据《墨竹工卡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实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成立墨竹工卡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结合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际来确定,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巴 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扎西顿珠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史 秀 玉 工卡镇人民政府镇长
益西查巴 扎雪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炎 龙 甲玛乡人民政府乡长
旺堆次仁 唐加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龙 亮 扎西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廖 凡 日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桑加央 尼玛江热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 发 强 门巴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桑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旦增罗布 县发改委主任
洛桑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次仁顿珠 县民宗局局长
张 建 福 县交通局局长
杨 勇 县卫健委主任
央金次仁 县民政局局长
邓 晓 刚 县经信局局长
杨 玉 伟 县住建局局长
阿旺曲珍 县人社局局长
扎西旺堆 县教育局局长
普布次仁 环保分局局长
边巴洛布 县水利局局长
梅 子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尼玛央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为县委常委、副县长扎西顿珠担任,副主任为乡村振兴局局长洛桑多吉。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全县2024年计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为1622万元;到位整合资金为1622万元,分别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968.91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420万元、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09万元、其它整合资金为227万元。(其中:生产发展(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计划统筹整合资金为385.26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为1157.48万元;其它类资金为79.26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4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全县生产发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其他类。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共计2个,总投资385.26万元。已安排中央专项资金227.26万元(巩固资金227.26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81万元(巩固资金81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为77万元。
1.藏地之南养殖专业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唐加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旺堆次仁 墨竹工卡县唐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实施地点:墨竹工卡县唐加乡
建设任务:新建2座保暖棚,从曲水购买采购15000只鸡,改造设施设备。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150万元(巩固资金15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为58万元(巩固资金58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群众增收5户10人。
2、墨竹工卡县唐加乡莫冲村设施农业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唐加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旺堆次仁 墨竹工卡县唐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实施地点:墨竹工卡县唐加乡莫冲村
建设任务:对50栋大棚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包括:对大棚墙面进行维修,棉被和塑料膜进行更换、骨架维修、电路进行维修、棉被钢管维修更换、浇水设备进行维修改造。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5.2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77.26万元(巩固资金77.26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为23万元(巩固资金23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为2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0月底基本完工。
效益分析:待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带动群众增收,可受益7户10人。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共计3个。总投资1157.48万元,已安排中央专项资金668.48万元(巩固资金247.48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4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339万元(巩固资金339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为150万元。
1、墨竹工卡县唐加乡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水利局
责 任 人:边巴罗布
实施地点: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仁青林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4座,蓄水池3座,取水点55座,敷设输配水管道共计12475m。
资金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69.63万元万元 建议修改为 。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80.63万元(巩固资金80.63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为139万元(巩固资金139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为5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
效益分析:涉及群众200户1422人,牲畜6912头。
2、墨竹工卡县唐加乡益吉组道路改建工程
责任单位:墨竹工卡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建福
实施地点:唐加乡益吉组
建设任务:路线全长2.217km,其中主线长1.37km,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支线长0.847km,路基宽度3.5米,路面宽度2.5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局部路段为混凝土面层),该项目在原道路上进行改建。
资金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47.8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247.85万元(巩固资金166.85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为200万元(巩固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为10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为益吉组农牧民群众,共计55户268人。
3、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朗杰林村3、4组水渠新建以工代赈项目
责任单位:扎西岗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龙亮
实施地点:扎西岗乡朗杰林村
建设任务:新建钢筋砼渠道2条共计4464m,其中:古朗干渠1条总长度2162m,色拉支渠1条总长度2302m。新建分水口共计83处,新建现浇过路涵11处共计66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4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34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4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为益吉组农牧民群众,共计45户75人。
(三)其他类。共计2个,总投资79.26万元,已安排中央专项资金73.17万元(巩固资金73.17万元)、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09万元。
1、农业银行个人扶贫利差补贴
责任单位:县农业银行
责 任 人:次仁群培
实施地点:墨竹工卡县各乡镇
建设任务:对上一年度(2023年)由县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利差部分的补贴资金。测算方式:采取人民银行等部门规定的平均余额测算方式:贷款平均余额=(上年末12月末余额*0.5+1至11月末余额+本年12月末余额*0.5)/12=2533.46万元。扶贫贴息贷款利差补贴=扶贫贷款全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西藏扶贫贴息贷款利率1.08%)=73.17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3.1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为73.17万元(巩固资金73.1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
2、外出务工跨区域补贴
责任单位:搬迁点
责 任 人:洛桑多吉
实施地点:拉萨及县城搬迁点
建设任务:路费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 ,对跨县(区)、跨省有组织劳务输出,且年度就业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的路费补助和200元、300元、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跨省务工使用中央衔接资金、跨市务工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跨县务工使用市县衔接资金。经与人社局对接,符合乡村振兴局发放补贴人数87人,总资金60900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09万元。其中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09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
效益分析:经与人社局对接,符合乡村振兴局发放补贴人数87人,总资金60900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突出主体。统筹资金项目属于部门内资金统筹的,由各部门按照全县工作部署组织申报、调整及实施。统筹资金项目属于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统筹项目的各部门监督资金合规使用并分头报账。
(三)明确责任。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统筹项目并及时衔接上级部门、申报与调整,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前置手续及项目全面推进等工作。
(四)绩效考评。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目标考评范围,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脱贫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委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
(五)规范流程。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将公示公告内容以图片等形式存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六)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大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附件:墨竹工卡县2024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墨竹工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