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门巴乡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拨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概况
一、主要职责
门巴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门巴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宗教事务、食品药品安全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建立和完善乡镇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依法落实民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统计等方面工作。开拓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一次办结机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牧区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五)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保障农牧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门巴乡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所)。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督查督办、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传、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人才、党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及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辖区内安全稳定、反分裂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处突、重点人员管控、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环境治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征兵、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明确及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科技教育、民政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防汛抗旱救灾、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工作。
门巴乡核定行政编制24名,乡领导班子职数11名,乡党委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党委委员5名(含纪委书记1名),派驻乡的公安派出所主要领导进入乡领导班子,不占乡领导班子总数;乡人大主席团设主席1名,乡人民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3名(其中1名兼任党委委员)。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
三、部门预算构成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未设立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预算明细
第三部分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收入预算数2456.92万元,比上年下降362.47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预算24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274.9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1213.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83万元(含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小型专项及法定支出合计1243.7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共30万元。比上年减少3.31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456.9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4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274.9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1213.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83万元(含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小型专项及法定支出合计1243.77万元:乡道路交通维修经费3.00万元;咨询服务中心电费及维修费1.38 万元;转移支付20.00万元;厕所革命管理人员工资及维修费10.56 万元;乡购买燃气报警装置经费40.35 万元;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标准化)经费30.00 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经费2.00 万元;德仲村污水处理厂电费及清淤费15.00 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120.00万元;村级伙食经费36.00 万元;各村党建经费60.00 万元;虫草指挥中心提升改造3.84 万元;环卫工工资40.32 万元;乡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4.00 万元;统战民宗工作经费2.00 万元;乡兽医站工作经费2.00 万元;巴尔卡村委会维修改造水管经费20.00 万元;日常工作及乡村振兴发展经费13.00万元;十三批强基惠民资金14.85万元;各村农村税费改革66.20万元;党建专项经费12.00万元;乡纪检工作经费2.00 万元;民政工作经费 1.00万元;乡政府食堂运转资金 43.00 万元;教育工作经费 1.00 万元;沿街商户更换门牌经费 4.87 万元;自来水抽水电费 7.50 万元;人社工作经费 2.00 万元;乡政府电费35.00 万元;小组长工资24.48 万元;德仲村上温泉生态旅游厕所保洁员工资7.04 万元;各村电费 15.00 万元;购买垃圾车26.00 万元;乡政府供暖维保费及电费30.00 万元;乡人大工作经费 5.00万元;环境综合整治经费40.00万元;人武部经费1.00 万元;门巴乡新建法治主题公园50.00万元;戏曲进乡村活动经费3.00 万元;3.4.5栋周转房上下提升改造48.00 万元;门巴乡城市文明创建经费5.00万元;村级公用经费 12.00万元;农村集体清查核资系统录入及建账代理费4.50 万元;仁多岗村公车维修维护费2.00万元;村级文艺队工作经费27.00万元;财务所工作经费1.50万元;乡团委工作经费1.00万元;丰收节经费24.00 万元;村级人大代表活动室运行经费10.00 万元;贴朗村新建村委会食堂18.00 万元;防汛抗旱应急经费3.00 万元;仁多岗村委会提升改造 8.00 万元;仁多岗村人居环境整治10.00 万元;巴尔卡村委会新修旱厕经费10.00 万元;虫草采集工作经费9.00 万元;乡院内路灯8.00 万元;财政内网网费2.28 万元;温泉景区环卫工工资12.60 万元;基层生活补助27.00 万元;村级妇联经费12.00 万元;维稳工作经费10.00 万元;城乡绿化经费90.00万元;乡妇联工作经费及执委工资8.00 万元;农牧办公经费2.50 万元;乡政府食堂维修10.00万元;贴朗村驱赶棕熊经费1.00 万元;消防车维修及油料经费2.00 万元;新建德仲寺消防水池40.00 万元;村级纪检经费 2.00 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9.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700平方米,车辆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84万元,主要是:新建德仲寺消防水池40.00 万元;贴朗村新建村委会食堂18.00 万元;购买垃圾车26.00 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未编制单位预算绩效,由墨竹工卡县财政局编制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人民政府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