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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政策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6年06月10日    来源:墨竹工卡县人社局    作者:次松 访问量:

一、企业部分

1.区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区外企业开展组团式吸纳2022年后(2022 )毕业5年内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达到20人以上或30人以上且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外企业。

补贴标准:区外企业一次性吸纳达20人以上的奖励标准为30万元;一次性吸纳达30人以上的奖励标准为50万元。

申报材料:

《西藏自治区组团式区外市场就业奖励申报表》;

《西藏自治区组团式区外市场就业奖励花名册》;

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申报渠道:区外企业开展组团式吸纳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向区内地()或县()人社部门报备,毕业生在企业实现稳定就业1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向报备的人社部门申报。

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得列入该组团吸纳就业奖励人数。

同一人员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吸纳该人员就业奖励,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2.区外企业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区外企业。

补贴标准:区外企业202311日以后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202011日后毕业且在毕业5年内),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在实际就业地)满1年的,一次性吸纳5人以下,按10000/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按12000/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小组团吸纳就业奖励;10人及以上20人以下,按14000/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小组团吸纳就业奖励。

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行信息》;

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人页;

工资发放证明、参保证明等。

申报渠道:在符合申领条件的1年内,由申领主体在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企业信息和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根据审批结果,由涉及县(区)人社部门将奖励资金分别支付给申领主体。

二、个人部分

1.路费、生活及住房、一次性安家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与区外企业(注册地非区内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探亲路费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3年;其他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路费补贴。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100%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5年;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0元安家补贴。

申报材料: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申请表》;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等。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满一年且社保缴满一年后,在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申请主体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高考时户籍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申报。

2.区外就业奖励

奖励对象:2022年后(2022)毕业的应届(以毕业当月起算,在毕业12个月内就业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区外就业满3年及以上或5年以上的。

奖励标准:区外就业满3年后可享受区外就业奖励2万元,满5年后可再享受区外就业奖励3万元。

申报材料:

《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奖励申请表》;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等材料;

区外用人单位出具的3年或5年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申报渠道: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累计满3年或5年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后,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在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被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与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区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1年的生活补贴。

申报材料: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申请表》;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录用文件;

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社保缴满一年后,在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申请主体向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高考时户籍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向拉萨市人社部门申报。

4.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住房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在区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录用文件,缴纳社保且工作满一年的拉萨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在区外就业的,按月给予住房补贴。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就业的按1500/月补贴,在其它城市就业的按1000/月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申报材料:

《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住房补贴申请表》;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或录用文件;

上年度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信用承诺书》;

个人银行账号。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满一年且社保缴满一年后,在西藏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就业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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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次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