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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墨竹工卡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17年05月17日    来源:墨竹县    作者:罗广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建设健康墨竹,按照《拉萨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总体要求,县卫生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墨竹工卡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

墨竹工卡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建设健康墨竹,按照《拉萨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总体要求,结合墨竹工卡县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墨竹战略部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综合施策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墨竹,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防治。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法制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加强对犬、畜、人等包虫病流行各环节防治管理。

(二)坚持源头治理。把握包虫病防治的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加强犬传染源控制、牲畜免疫和屠宰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从源头预防控制包虫病危害。

(三)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协调包虫病防治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切实落实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人群防病意识,培养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政府、部门、社会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

三、总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到2020年,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控合格治疗体系,全面落实控制传染源,病人筛查治疗全覆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遏制高发态势,切实减轻危害,达到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目标。到2018年,全县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2%,家犬感染率下降至5%以下。到2020年,全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至1%以下,家犬感染率下降至5%以下。

(二)年度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

2017

2018

2019

2020

家犬登记管理率

80%

95%

97%

98%

家犬驱虫覆盖率

80%

95%

97%

98%

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

<15%

<8%

<6%

5%以下

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

70%

95%

97%

98%以上

人群筛查覆盖率

50%

100%

-

-

患者管理率

80%

90%

95%

95%以上

手术治疗率

80%

90%

95%

98%以上

药物治疗率

80%

90%

95%

98%以上

中小学防治知识知晓率

80%

95%

97%

98%以上

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

70%

90%

95%

95%以上

监测点任务完成率

75%

90%

95%

96%以上

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

80%

90%

90%

90%以上

流行区定居点安全饮用水覆盖率

80%

90%

95%

98%以上

四、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为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3月下旬)。县直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前期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宣传及培训阶段(4月—6月)。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点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全覆盖,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

(三)第三阶段为筛查阶段(2017年4月—2018年12月)。人群普查、犬只管理、犬驱虫、犬粪监测、血清检测、草原鼠类等各项指标要达到目标要求。

(四)第四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2020年)。总结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自工作职能,做好病人救治及随访以及中间宿主的管理。

五、具体措施

(一)加大传播控制力度

1.加强犬只规范管理。根据《拉萨市养犬规定》,促进全县范围内依法开展犬只规范管理。将犬只规范管理纳入县“村规民约”,使犬只规范管理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家犬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限养、拴养措施,城镇、农牧区及半农半牧区每户限养2只,牧区每户限养3只,寺庙限养5只。加强流浪犬只管理及犬粪处理,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及定期体检工作。对家犬进行登记、发放养犬证,及时将流浪犬捕获并送至拉萨市流浪犬收容中心,同时加强检查站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外来犬只的输入。

2.全面实施犬驱虫和发证。全面组织实施犬驱虫和免疫证发放工作,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对犬粪进行掩埋。每个行政村兽医或聘用1名人员作为犬驱虫管理员,负责每月发放驱虫药,指导犬主等人员投药,登记驱虫情况;乡政府负责对犬管理、驱虫和犬粪处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加强家畜免疫。每年2次对当年新生存栏牲畜进行免疫接种,以后每年强化免疫1次,并做好预防接种登记。

4.降低鼠类密度。有效控制农牧民定居点、乡村周边环境中鼠、鼠兔的密度,对定居及外周1公里半径内实施灭鼠并恢复草地植被,降低泡型包虫病传播风险。

(二)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藏汉双语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一是利用大众媒介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传播手段,采用讲座、公益广告、宣传彩信、短信、健康咨询等形式,加强包虫病防治知识与政策宣传。在交通要道、医疗机构和集市等人员集中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牌、户外广告牌,设立宣传专栏,张贴宣传画等开展宣传。二是设立村级包虫病防治知识宣讲员,为其配备包虫病健康教育宣传包,深入农牧区开展宣讲。三是加强寺庙健康教育。对寺庙僧尼采取培训、座谈等方式普及防治知识和政策,招募僧尼健康教育志愿者参与宣传。积极支持宗教人士引导信教群众开展包虫病防治。四是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将包虫病防病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五是突出对屠宰人员健康教育。定期在屠宰人员中开展以不丢弃牲畜病变脏器、不用病变脏器喂狗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参与防治工作的自觉性。

2.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宣讲。将包虫病综合防治政策知识纳入党校等机构的培训,将防治政策和知识掌握情况、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开发制作形象生动的健教材料。普及防病知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效果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制作藏汉双语包虫病防治小故事,开发设计并制作发放含包虫病防治核心信息的包虫病健康教育宣传包。

(三)大力改善卫生条件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动员,让群众了解包虫病传播感染途径与危害,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改变不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习惯,做好环境卫生清理与维护。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健康文明新生活方式,培养农牧区群众健康生活习惯。

2.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水源污染。完善水质监测检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县城、乡(镇)和定居点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便捷的用水条件。

3.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居民定居点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与改造,改善生活卫生条件,提高群众卫生意识,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

(四)加强病人筛查、治疗和管理

1.实施包虫病全人群筛查。从2017年起,结合全民和僧尼健康体检工作,用2年时间完成全县包虫病全人群筛查,每年完成1/2乡(镇)(含寺院,下同)的人群筛查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人群筛查工作,同时建立人群健康档案,筛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患者及时登记建档。

2.做好患者救治与管理。研究制定《墨竹工卡县包虫病患者救治方案》,建立健全病人登记转诊流程、治疗规范,明确治疗经费筹资和使用办法。做到发现的病人应治尽治,加强治疗患者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3.加强患者随访。将包虫病药物治疗和术后患者随访纳入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患者随访管理并填写随访管理表,并及时将包虫病患者随访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目前系统正在建设中)。

4.加强患者生活救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包虫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减轻患者负担。

(五)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防治能力

1.加大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按照逐级分类培训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医疗卫生、动物防疫人员开展系统的包虫病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业务水平。

2.解决防治人员不足。调整、增加现有防治人员编制,同时采用对口支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适用人员等开展包虫病防治相关调查、犬驱虫、灭鼠等工作。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基本建设。根据上级指示,将拉萨市人民医院设为市级包虫病定点医院,同时依托江苏南京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力量,提升我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此外加强我县兽防站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牲畜屠宰管理。

4.加强包虫病防治基本设备配置。为县、乡(镇)两级包虫病防治相关机构配备人群筛查、病例报告、检验检测、健康教育、信息采集等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基本工作条件。

(六)开展监测与效果评价

1.加强人群患病和感染情况监测。以乡为单位,每年系统开展全人群患病和感染情况监测。

2.开展家畜感染情况及畜间流行调查。在屠宰季节对家畜感染情况开展调查。对畜间包虫病开展本底调查,掌握畜间病情、家畜防治情况等。

3.开展家犬感染情况调查。定期在各监测村抽样开展采集犬粪标本,调查了解犬感染情况。

4.开展野生动物感染情况调查。每年开展捕捉小型哺乳类动物(鼠类和鼠兔类等),监测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消长、包虫病感染情况等。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整合资源、统筹实施综合防治,成立全县包虫病综合防治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指  挥  长:旦增尼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指挥长:郭昌标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丁   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扎巴桑珠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汤官中  县委常委、副县长

             其米多布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益   西  副县长

             巴   桑  副县长

成       员:益西扎巴  县委办副主任

             向巴卓玛  县政府办主任

             米玛旺堆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发强  县委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达瓦次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尼玛次旦  县发改委主任

             达瓦罗布  县财政局局长

             格桑巴珠  县人社局局长

             达瓦卓玛  县农牧局局长

             嘎玛挪培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达   娃  县民政局局长

             普布次仁  县环保局局长

             边巴罗布  县水利局局长

             林文全  县扶贫办主任

             曹   伟  县卫生局局长

             尼玛次仁  县民宗局副局长

             晋美多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旦增罗布  县住建局副局长

             周   君  工卡镇镇长

             王小芬  甲玛乡乡长

             杨   勇  扎西岗乡乡长

             程爱青  日多乡乡长

             巴   桑  唐加乡乡长

             柏   强  尼玛江热乡乡长

             张原嘉  扎雪乡乡长

             土登次仁  门巴乡乡长

             黄   丹  县人民医院院长

             普   琼  县疾控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

主   任:益   西   副县长

副主任:曹   伟   县卫生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益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将联络员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并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防疫筛查治疗组

组   长:益   西   副县长

副组长:曹   伟   县卫生局局长

         格桑巴珠   县人社局局长

         达   娃   县民政局局长

         黄   丹   县人民医院院长

防疫筛查治疗组牵头单位为县卫生局,研究制定包虫病防治措施及技术方案,发放包虫病动物防疫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3.动物防疫组

组   长:巴   桑   副县长

副组长:达瓦卓玛   县农牧局局长

         旺   扎   县兽医站站长

动物防疫检查组牵头单位为县农牧局,研究制定动物防疫检查方案,家畜免疫,落实农牧区家犬驱虫、驱虫免疫证发放工作,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及犬粪采集检测工作,落实草原灭鼠工作。同时加强屠宰场管理,防止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

4.收容运输组

组   长:其米多布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土登次仁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收容运输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主要负责流浪狗犬只收容运输及收养工作。

5.犬只管理组

组   长:其米多布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土登次仁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犬只管理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研究制定《墨竹工卡县犬只管理方案》,加强对辖区家犬只数量的掌握和管理,负责流浪犬只捕获并送至市收容所。在寺庙捕捉流浪犬时,不得对寺庙可视范围内的犬只造成伤亡。同时避开宗教节点和佛事活动。要加强检查站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外来犬只的输入。

6.寺庙防治工作组

组   长:扎巴桑珠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尼玛次仁   县民宗局副局长

寺庙防止工作组牵头单位为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在藏传佛教寺庙开展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驻寺干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僧尼支持患者接受治疗,支持政府采取犬传染源管理等措施。

7.新闻宣传组

组   长:丁   剑   县委常委、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达瓦次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为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制定全县包虫病综合防止工作宣传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彩信、短信等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组织开展“五下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8.建设组

组   长:汤官中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旦增罗布   县住建局副局长

         格   桑   县城投公司负责人

建设组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具体负责,主要负责流浪犬收容中心改扩建相关事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居民定居点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与改造,开展流行区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9.专项督导组

组   长:马发强  县委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专项督导组牵头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依纪依法研究确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及改进意见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供决策参考。

(三)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落实包虫病防治工作政策、规划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群健康教育、疫情监测、查病治病、登记建档和患者随访管理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

农牧部门: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措施及技术方案,落实农牧区家犬驱虫、驱虫免疫证发放工作,家畜免疫,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及犬粪采集检测工作,落实草原灭鼠工作,发放包虫病动物防疫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屠宰场管理,防止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

统战民宗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在藏传佛教寺庙开展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驻寺干部,大力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僧尼支持患者接受治疗,支持政府采取犬传染源管理等措施。

宣传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彩信、短信等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组织开展“五下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结合相关专项,支持包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教育部门:结合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辖区学生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教育讲座,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提高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同时在外省就读的我县户籍学生在寒假期间辖区内积极参与筛查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墨竹工卡县犬只管理方案》,加强对辖区家犬只数量的掌握和管理,负责流浪犬只捕获并送至市收容所。在寺庙捕捉流浪犬时,不得对寺庙可视范围内的犬只造成伤亡。同时避开宗教节点和佛事活动。要加强检查站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外来犬只的输入。

民政部门:指导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病人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对包虫病防治工作给予专项经费;加强包虫病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居民定居点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与改造,开展流行区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环保部门:实施农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城镇集中式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

水利部门:实施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农牧民饮用水安全。

扶贫部门:将包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包虫病患者给予重点帮扶,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强基办:将包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强基惠民工作内容,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开展宣传活动。

七、技术保障

(一)强化包虫病综合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县综合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为我县包虫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完善包虫病防治相关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开展包虫病防治工作。

(二)完善包虫病诊断治疗。提高防治和诊疗能力,将包虫病医疗工作纳入医疗援藏内容。

(三)加强包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医疗、疾控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进一步充实加强必要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包虫病防治队伍。充分发挥智力援藏人才作用,推进人才培养,集中力量在包虫病防治领域取得突破,变“输血”为“造血”,逐步解决全县包虫病防治人才“瓶颈”问题,力争2020年我县医院能独立开展包虫病外科手术治疗工作。

八、经费保障

将包虫病综合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

九、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一)监督管理

1.制定实施方案。县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2.落实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县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3.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科学、定量和随机的原则,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逐级报告。

(二)考核评估

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由县包虫病综合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每年对相关部门包虫病防治工作具体工作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完成不好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2020年底,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统一考核包虫病综合防治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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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