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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墨竹工卡县    作者:侯永红 访问量: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县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指导。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事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算草案,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案、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承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的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统计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实施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政策。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认定和监督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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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