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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医疗保障局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墨竹工卡县    作者:侯永红 访问量: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负责落实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墨竹工卡县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墨竹工卡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规范和管理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共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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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