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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财政局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0年04月28日    来源:墨竹工卡县组织部    作者:侯永红 访问量: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县本级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地方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负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落实自治区、拉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

(四)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全县国库业务。依法依规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五)拟订和执行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分析政府性债务规模及风险状况。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指导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八)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及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政策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系统。

(十四)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

(十五)围绕区市县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县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进退。

(十六)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十七)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十八)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提出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考核、奖惩建议。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架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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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