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决定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拉萨宏瑞泰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拉萨宏瑞泰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均为在墨竹工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已被列入拟吊销企业名单。 我局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墨竹工卡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醒函》,提醒拟吊销企业和合作社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补报年报手续,截止到2026年6月15日,拉萨宏瑞泰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1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仍未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补报年报手续。我局通过注册登记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也无法联系到上述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吊销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墨竹工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