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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两会议程发布!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2021年01月17日    来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县政府办 访问量:

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0日至24日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1月19日至23日召开。目前,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青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吴永祥分别通报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日程安排、筹备工作情况以及主要任务。

据介绍,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是在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收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自治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自治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接受辞职和选举事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谈到今年的人代会有哪些亮点时,林青治表示,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继去年出台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后,把《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作为重要立法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这将是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等重要指示的又一重要立法成果,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辟了新途径,进一步提升了重大事项立法的法定权威,也充分彰显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在介绍2020年自治区政协的主要工作和亮点时,吴永祥说, 一年来,自治区政协在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必答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抢答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试题”上发挥优势作用。还聚焦中心环节、双向发力、提质增效、自身建设、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和“三个重要”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

今年1月15日,自治区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激励委员履职尽责 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的办法》,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边稳藏效能,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专门政协机构在国家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发布会上,林青治、吴永祥还分别回答了中央驻藏媒体和自治区媒体记者的提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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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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